某单层木器厂房为砖木结构,屋顶承重构件为难燃性构件,耐火极限为0.5h,柱子采用不燃性构件,耐火极限为2.50h。木器厂房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,其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如图所示;木器厂房周边的建筑,面向木器厂房一侧的外墙上均设有门和窗。该木器厂房采用流水线连续生产,工艺不允许设置隔墙。厂房内东侧设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办公,休息区,采用耐火极限2.50h的防火隔墙与车间分隔,防火隔墙上设有双扇弹簧门;南侧分别设有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油漆工段(采用封闭喷漆工艺)和50平方米的中间仓库,中间仓库内存储存3昼夜喷漆生产需要量的油漆,稀释剂(甲苯和香蕉水,C=0.11),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,油漆工段通向车间的防火墙上设有双扇弹簧门。该厂房设置了消防给水及室内消火栓系统、建筑灭火器、排烟设施和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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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检查防火间距,消防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,提出防火间距不足时可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。
2、简析厂房平面布置和油漆工段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,并提出整改意见。
3、计算油漆工段的泄压面积,并分析利用外窗作泄压面的可行性。
4、中间仓库存在哪些消防安全问题?应采取哪些防火防爆技术措施?
5、该厂房内还应配置哪些建筑消防设施?